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29日专电 眼下,随着无人机产品的盛行,一些拥有无人机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常常让所属的无人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飞行,扰乱了空中交通秩序,威胁航空安全。近日,新疆首次对"黑飞"的无人机单位开出2万元罚单。
据民航新疆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一单位在未办理空域和任务审批手续,也未申报飞行计划的情况下,使用"大白II型"无人机,在新疆尉犁县附近进行航空摄影测量活动。
大白II型无人机
大白II型无人机空机是现在普遍使用的航拍测绘部门机体,采用常规气动布局设计,飞机具备良好的稳定的气动性能和操纵性能。
空军某部雷达监测发现不明空情后,及时做出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为确保空中其他飞行器安全,组织相关航空器进行了避让调配。在掌握确凿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民航新疆管理局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程序,依据《民用航空法》相关条款对这一单位作出了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由于无人机具有操控方便、成本低的特点,在农林作业、地质勘探、航空摄影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在无人机的使用过程中,不少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不强,安全观念淡薄,未经许可即非法飞行。
根据民用航空法相关条款,民用航空器未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许可飞行,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飞行,其所有人或承租人可能受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飞行活动严重干扰空中交通秩序,威胁航空安全的,还可能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