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胡子 于 2017-6-15 15:59 编辑
第十一条:(四)依法取得驾驶员资质,并随身携带相应的驾驶证照和相关飞行手续;
(五)服从空中管制,按照经批准的飞行计划实施飞行活动。
第十三条[飞行审批]开展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应当依法向飞行管制和民航部门提出飞行计划和飞行空域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要整死人!!!!!
既然要和国际接轨就应该从现在起树立7KG 7KG 7KG以上或以下的概念!!!!!以上的需要国家统一考证!(必须是法律认可的))7KG以下的不需要任何证件,只要依法注册即可!同时在非禁 飞区以及非管控区域飞行,也就不需要提出空域申请(但必须是目视范围内飞行),这样是不是相对对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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