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管理規範出爐!行政院昨(22)日審查民用航空法修正案,增訂「遙控無人機」管理專章,擬以15公斤訂管理規範,以上由民航局管理,以下由地方政府訂自治條例因地置宜管理,這項法案趕在明(24)日行政院會通過。 未來高度400呎以下、白天、目視範圍,不在人群上空,將允許無人機飛行,但核電廠及總統府上空等限航區、禁航區、機場四周、集會遊行上空原則都禁止,但像媒體有營業上需求可例外申請許可。
行政院政委許俊逸昨天審查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遙控無人機管理規範進行討論。未來仿國外以重量區分中央與地方管理分工。 許俊逸說,15公斤以上、高度400呎以上(相當120公尺,約40層樓高),不論娛樂、公務或專業使用,全部由民航局納入管理,以下則由地方訂定自治條例,因地置宜管理。換句話,15公斤以下,高度400呎以下,那些區域可以飛行,由地方公告。 許俊逸指出,大陸以7公斤為管理規範,美國為25公斤、南韓16公斤,我國則在7~25公斤取一中間值。 不論自用娛樂或營業使用,這次操作限制規定,無人機原則必須在白天、400呎以下,目視範圍,且空曠地區,不能在集會遊行上空,才可飛行;原則上機場四周、總統府及核電廠上空的限航區、禁航區等地點,都禁止飛行。可以飛行活動詳細地點,或禁止的區域,地方政府會另外公告。 官員說,若有特殊需求,要在晚上拍攝特別畫面、在400呎以上、集會遊行上空,或限航區、禁航區,必須例外申請許可才會開放,不過自用者若申請應不會核准,只有營業公司有特殊需求申請,合理才會許可,例如電視台媒體需求。 此外,中央管理的15公斤以上,明訂操作限制,無人機必須投保責任險,且交通部對自用及營業用採取不同強度管理,營利使用的無人機管理強制較高。 營業用限制必須法人,要向民航局登記註冊,操作人員必須考照,需自訂作業程序交民航局審查,官員說,營業公司必須清楚知道那些地方可以飛行,那些不行。但自用者管理強度小,只限載具必須註冊,人員必須考照。 未來一旦闖進最危險的機場四周將重罰30-150萬元,若造成人員傷亡回歸刑法處置;若闖進禁航區限航區或集會遊行上空,處6-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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