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uruosi654 于 2015-1-13 20:40 编辑
第二部分(执法角色) FAA的责任是教育、培训如何在现有条例和法律下更安全的操纵无人机。FAA同样有一系列执法办法,包括警告、改正信件和民事处罚。FAA有权采取行动阻止非法操纵无人机者。 然而,如上所述,国家和地方执法机构的作用不能忽视,他们在发现、调查、寻找执法措施来阻止非法或不安全的无人机操作上更有优势。尽管FAA仍有责任加强条例,但FAA航空安全巡视员无法第一时间出现的事故现场。 同时,FAA发出警告,而不采用刑事执法,公众的利益建立在对ZF组织和法律责任的充分互相理解与合作。尽管一些无人机的操纵行为将导致执行联邦刑事法令,大多数违反FAA条例的会遭到行政执法措施,例如民事和刑事判决,正确的执法将依赖事件准确、完整的报告。 尽管不是一份详尽的清单,但是可以以下面的方式为FAA提供帮助: 1) 目击证人和面谈。本地执法机关先确认潜在的目击者,并采取初步的面谈,以保证记忆清晰的时候记录目击者的所见。此外,本地执法机关必须为后续的FAA调查员调查时提供必要的信息。行政诉讼通常包括非常技术的问题,因此,希望我们的安全调查员重新面谈目击者。在一些辖区,国家法律禁止转移目击证明给第三方,甚至包括FAA,在这种情况下,FAA将采取**调查。 2) 识别肇事者,执法机关将接触涉嫌者,以及那些参与者和支持者。我们的挑战在于锁定违法者,因为那些他们使用的系统很少在联邦数据库中登记,并且很少有类似有人驾驶飞机的标识。同样,操纵者的信息也极少在飞行员数据库中注册,许多操纵者在互联网上公开,然而在法律诉讼上,我们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无人机操纵行为是非法的。因此,证据必须符合判别标准,甚至使用互联网上的数据和视频,同样,操纵的目的会成为重要的因素。早期确认和面谈涉嫌者对执法工作非常有帮助。 3) 调查和记录事件发生地点。事件发生地点的照片对于描述当时的光线、天气情况、伤亡情况、地面人群密度非常有帮助。尤其是公众事件或高密度人口区域。在对目击者进行询问的同时需要在地面进行标记,也可以通过绘制地图、图表或照片来确定飞行器的位置,地面标记同样可以描述距离、高度、建筑或人员等。 4) 识别敏感地区、事件或活动,FAA维护着全国领空安全限制条件,以保护敏感地区、重要事件和活动,包括临时飞行控制(TFR)、禁 飞区和其它机制,例如华盛顿特区飞行限制区(DC FRZ),无人机的操纵包括模型,都严禁出现在这些区域,执法机关将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熟悉固定的飞行限制区域,连同TFR,共同保护敏感事件(例如主要的选举集会)和重要活动(例如总统活动),如果对哪些区域是TFR有疑义,可以联系最近的航空交通部门,或者飞行服务站,以索取地图和有效日期。 5) 通告,立刻向 FAA地区运行中心通告事件,意外或其它涉嫌违法行为,以启动FAA调查,这些中心24小时运行,一周7天都有受过培训的人员值班,当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会通知非工作时间的负责人,部分事故会要求FAA的雇员及时响应。本文件的附录B提供了这些中心的联系电话。 6) 证据收集,对于公众或私人安全系统的识别或保存,都需要向FAA提供必要的无人机操纵图片或可视化证据,包括视频或安全系统图片。有时候这些系统不能长期保存信息,会周期性的删除,当地执法机关需要尽快识别并保存这些证据,对这些证据的保管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并涉及国家刑事法律。此外,一些无人机可能会有标识的注册编号。这些注册编号会对FAA的调查起到重要作用。例如,操纵者会陈述他或她的行为是经过批准的商业活动,并使用了经过注册的飞行器,然而,飞行器上没有注册编号可能表明这个飞行器没有被注册,那么操纵者也没有被批准。注意到注册编号可能在远处不能准确看清。另外可以在FAA的官方网站上查找注册者信息。 通常上面所述的项目都已经成为执法官的常用手段,其它调查方法也可以被证明有效,例如间接检查无人机,设备追踪和类似方法。然而,其它执法过程例如逮捕,拘留并不在FAA权限许可的范围内,除非针对此类事件开展的是刑事调查。FAA并不是不鼓励采用这些执法手段,只要其满足国家或地方法律。FAA仅仅希望使用传统的方法例如询问证人、要求嫌疑者“停止并坦白“、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检查,而不是法院法令或执法者的暴力。 考虑到大量的法律辖区、行业法令和宪法限制及要求,FAA很难给出一个对非法无人机操作者开展调查的周全的指导建议。对于类似事例,国家和地方执法官总是习惯于使用他们自己的法律资源和他们自己依赖可以接受的协议。在一些情况下,这可能会对信息的充分共享造成障碍。然而,及时收集数据并报告给FAA,对于FAA和每个辖区的机关都是有利的。FAA航空安全调查员擅长与我们自己的法律资源合作,并确保非法者对潜在风险承担责任。此外,在FAA的无人机综合办公室,我们有特别训练的调查员可以提供专业技术。 如果有进一步的问题或者你的机关正在提前做预案,请直接联络FAA地方机构。 *****************************************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FAA发布这个文件的目的就是正式通知各地的执法机构,说明什么是非法无人机的操纵,包括航模,并对执法官提出了调查、取证等协助要求。也就是将要加强无人机的法律管理。 那么以前没有无人机或航模的要求么?通过文件的引用可以找到,在1981年交通运输部和FAA就发布了关于模型飞机的咨询通告,正文内容如下: 再次翻译如下: ---------------------------------------------------- AC:91-57 标题:模型飞行器操纵标准 1 目的:本咨询通告制定并鼓励自愿符合模型飞行器操纵的安全标准。 2 背景:模型爱好者通常关注安全,并在飞行中能够做出正确判断。然而,模型飞行器有时能够对正常飞机造成危害,或威胁地面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符合下面的标准将会降低潜在的危害,并在社会和空中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 操纵标准 a) 选择一个远离人口稠密的地点。并且应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地方,例如公园、学校、医院和教堂等; b) 除非飞行器是成功的经过飞行测试并证明可以适合飞行,否则不要在有观众出现的情况下操纵模型飞行器; c) 模型飞行器飞行高度不能超高400英尺(122米),当飞行器在机场3英里(4.8km)范围内时,必须通知机场管理者或机场塔台或飞行服务站; d) 使用正确的方法避免接近正常飞机,如果可能建议有观察员;
e) 如果有疑问可以直接询问机场塔台或飞行服务站。 ------------------------------------------------------------ 如果在FAA官网上进一步搜索无人机(UAS)可以发现有将近30条内容,其中很多都是关于模型飞机的安全性问题。估计你在想美国人玩飞机的要求管我屁事,其实不然,FAA的规章、程序、要求通常都会被其它国家包括中国所借鉴,一些人可能马上会喷,其实并不是中国没出息自己没能力,都要抄袭美国的,这取决于各地航空发展的程度,美国航空高速发展都是基于很多血的教训,然后将这些教训转变为规章、程序和要求,包括欧洲在内的全球都充分借鉴其经验,而且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明智的。那么既然FAA对于无人机如此关注,中国的CAAC是否会有动作呢?我浏览了CAAC的官方网站,搜索无人机相关的消息并不多,但是有一个标题为《民航局部署民航安全工作七项主要任务》的文章需要关注,其中主要介绍了民航总局在2015年的主要工作方向,其中第六条就说了要加强无人机管理标准的研究。 http://www.caac.gov.cn/A1/201412/t20141226_70722.html
相信CAAC也会尽快向FAA靠拢对无人机或航模进行规范性的管理。
最后回到题目这个问题,玩航模到底合不合法,大家应该都心中有数了,玩航模一定不能威胁到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尤其是不能干扰有人驾驶飞机,更不能在限制领空飞行,最好在122米以下高度、距离机场8km开外、重量在25kg以下。看到群里经常有同学玩穿云,实际是非常危险的,民航客机时速非常快,2kg左右的航模产生的撞击能量非常惊人,轻者可以造成飞机雷达罩、风挡或机身局部变形及损伤,严重的会击穿机舱,打坏重要设备,高空紧急泄压,击穿风挡并造成飞行员直接伤亡,直接威胁上百个乘客的生命。
2015年伊始,祝愿大家开开心心玩航模,享受其乐趣!不要因小失大。
航模爱好趣无穷,正确操纵是关键。莫把器材当玩具,忽视安全悔无穷。
新手好问勤练习,远离人群勿炫耀。天下模友一家人,共建美好新生活。
打了这么多字请版主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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