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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做的就是有事没事黑一黑AOPA【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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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0-14 12: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久很久以前看到一篇黑AOPA的帖子,前段时间有见到这篇帖子了,于是我不由自主的转了起来。


1、AOPA是境外非政府组织中国分支机构,原来还有私人两个字,现在偷偷把私人两个字去掉了,言下之意,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那全国飞行员和所有航空公司都是你的会员咯?

2、这种行业协会北京多如驴毛,都是在本系统内靠着各种政策枝叶讨饭吃,有时候政策好了,立马扩充大捞一把。


3、法律法规——目前为止,全国没有管理无人机的法律法规,这就是目前的法律事实。民航局一个内部咨询通告,既不是人大立的法也不是国务院颁布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你凭什么作为全国执法机关的执行依据?这种民航局飞标司的咨询通告属于行政规章制度,只能在本行业、本系统有效,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时也只能参照,并不遵照这个来进行判罚。真正要是无人机肇事,伤人,毁坏财物及造成重大人员财产生命损失的,大量现行法律可以适用(即便是治安处罚法,也一样很多条款适用)。例如机场有很多规定,禁止携带各种违禁物品上飞机,如果你违反了并且最终触犯刑律,判你也是根据刑法、治安处罚法的罪名,而不是判你违反了什么民航局咨询通告。现在AOPA跟民间合作的分支机构上来动不动就造势说要抓黑飞,抓你妹啊,就是想吓唬人去考证交钱。——————国家法律的执法主体必须是国家暴力机关,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必须是获得法律授权的政府机关!民间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任何执法资格!


4、考证都是AOPA所谓授权给地方公司,个中情况各位脑补即可。一些地方公司也会攀附当地公安等豪强,给人造成这个是国家层面的机构的印象。

5、国家并没有出台任何无人机航行驾驶执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承认任何无人机航行驾驶执照。中国唯一能办法飞行类执照的政府机关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6、你用菜刀砍了人,有刑法、治安处罚法治你的罪。你用一个碳纤维架子砸死人,同样刑法治你的罪。并不需要你去的菜刀培训资格证、碳纤维架子资格证。你无证驾驶汽车撞死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驾驶汽车需要考取驾驶证,驾驶证由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颁发,不是由民间驾驶培训机构颁发的驾驶员合格证。同理,操控这种无人航行器的执照,应该由什么部门颁发?所以,即便操作无人航行器应该由国家政府部门办法执照,并且由人大、国务院正式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虽然这代表了将来的立法管理方向,但并不代表现在良莠不齐的民间机构是合法的,说难听点,涉嫌忽悠!

7、培训机构发的教程,多由自己编写,甚至有些拿有人驾驶直升机、固定翼的通航内容来搪塞,根本没啥有含金量的内容,要不就是拿一堆精灵找个草地来教人练习,要不就是上模拟器,几个玩了一两年航模的模友,还穿上飞行机长的服装来当教员,真正是沫猴而冠。

8、消费级无人机,不应该有飞行执照,完全就是圈钱。工农业生产使用无人机,完全应该由各航校开展培训业务并由国家民航局办法正式执照。

9、国内空域归PLAAF管辖,具体由国家空管委实施,无人航行器申请空域,只能向唯一的PLAAF申请,任何向你说能申请的都清多点思考。


10——————最重要一点,认真玩好航模,航模不是无人机,AOPA自己的培训会上被问航模和无人机的区别也被问到词穷,最后只能含糊的说一个没有驾驶仪没有任务载荷来敷衍。航模不是无人机、航模不是无人机、航模不是无人机,重说三。体育总局、空军、民航局关于航模的管理早已有相关规定,你航模伤了人毁了财,照样按照治安法、刑法、民法处治。AOPA各地民间合作机构其心可诛的地方,就在于想把航模作为无人机管起来。


11、重点——空域归PLAAF(以及国家空管委)管辖,航模不适用民航局通告。然而这个无人航行器星火燎原,AOPA看到好容易机会来了当然不想放过。

转载完了。



欢迎继续阅读楼主其他信息

沙发
发表于 2016-10-14 12:26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文章,学习啦!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3
发表于 2016-10-14 13:03 | 只看该作者
重点是信息不对称,很多迷信AOPA的人是根本对这垃圾不知底细,也缺乏指导的途径,所以AOPA才会有市场。之前遇到不少本来是从事其他行业的,然后辞职考了的AOPA就来面试说想进入“无人机行业”的
4
发表于 2016-10-14 13:3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一点都不明白“有关部门”的思维

5
发表于 2016-10-14 14:05 | 只看该作者
3、法律法规——目前为止,全国没有管理无人机的法律法规,这就是目前的法律事实。民航局一个内部咨询通告,既不是人大立的法也不是国务院颁布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你凭什么作为全国执法机关的执行依据?这种民航局飞标司的咨询通告属于行政规章制度,只能在本行业、本系统有效,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时也只能参照,并不遵照这个来进行判罚。真正要是无人机肇事,伤人,毁坏财物及造成重大人员财产生命损失的,大量现行法律可以适用(即便是治安处罚法,也一样很多条款适用)。例如机场有很多规定,禁止携带各种违禁物品上飞机,如果你违反了并且最终触犯刑律,判你也是根据刑法、治安处罚法的罪名,而不是判你违反了什么民航局咨询通告。现在AOPA跟民间合作的分支机构上来动不动就造势说要抓黑飞,抓你妹啊,就是想吓唬人去考证交钱。——————国家法律的执法主体必须是国家暴力机关,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必须是获得法律授权的政府机关!民间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任何执法资格!





说的好极了!!!!!!!!!!!!!
6
发表于 2016-10-14 14: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顶!
7
发表于 2016-10-14 14:4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顶
8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4 15:14 | 只看该作者
snowynight 发表于 2016-10-14 13:38
楼主你一点都不明白“有关部门”的思维

在我的印象中,我觉得只要是体制内的人,都可以说是有关部门,就像我之前去sc某个机关里面拜访,那边接待的人说,只要你对门卫说“协会的”然后就进去了,哈哈哈哈
9
发表于 2016-10-14 15:35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好了
10
发表于 2016-10-14 15:48 | 只看该作者
各种协会各种忽悠。
顶楼主
11
发表于 2016-10-14 15:50 | 只看该作者
黑得好,让更多的人明白这些人的黑心
12
发表于 2016-10-14 16:14 | 只看该作者
说的极好,顶顶顶。
13
发表于 2016-10-14 16:37 | 只看该作者
某些人为了虚荣心 为了能在路人面前装B 就非常喜欢说自己的东西是无人机 路人知道什么 能拍照 会飞的 才是高科技 最牛逼的
多轴>固定翼>直升机

作为一个航模爱好者我必须承认直升机是玩具
14
发表于 2017-5-11 13:37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试试
15
发表于 2017-5-11 17:26 | 只看该作者
黑,真他m的黑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16
发表于 2017-5-11 18: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不仅仅忽悠,还危害航空安全栽赃,赚不到钱就让所有魔友都飞不了。真是黑心至极
17
发表于 2017-5-17 13:1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管理员置顶!
18
发表于 2017-5-17 13:28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就是那AOPA大势压人的!吓唬人!谁不会!关键是我们根本不听你们吓唬!也不给你们增加一分钱的收入!我们转行,玩船模和车模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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